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龙人社〔2021〕5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示:企业名称注册时间吸纳就业人数拟补贴金额(元)漳平市聚彩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5月2828000漳平盛稞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3月25250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通过以下电话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限:2022年8月1日--8月7日监督电话:0597-7536032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