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按照《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和奖补(暂行)办法》(陕工信发〔2021〕172号)进行2023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征集申报,二、申报条件(一)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软件产品(即1.0版本)必须是申报单位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或用户单位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产品”,(四)该软件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三、申报书(一)组成及顺序1.《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见附件1),5.申报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和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由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属地企事业单位递交的申报书进行初审,然后将通过初审的软件产品联合发文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企业申报书一式3份(省工信厅2份,(二)申报单位只限申报1款首版次软件产品,之前已获得过支持的首版次软件产品,进入平台后在“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模块中选择“软件产品首版次项目管理”填报,省工信厅信息化产业发展处联系人:秦浩腾电话:029-63915629电子邮箱:qht1357912697@163.com附件:1.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2.2023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1-2下载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