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继续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从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市民化能力等方面统筹谋划,使得城市市民化政策供给水平更加适应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需求变化,全面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二是聚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三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后顾之忧”,为了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缩小部分地区农业转移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水平的差距,《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三、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增强“价值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要经历生活空间的转移、户籍身份的转化,强化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技能水平更加紧迫,“十四五”时期应以增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