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一、支持重点(一)对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企(事)业单位实施的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可再生能源替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等节能项目重点支持,并首次获得由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支持,二、申报条件(一)节能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条件1.在成都市新都区登记注册,(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资金项目申报条件1.在成都市新都区登记注册,3.首次获得由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事)业单位,对工业企业实施的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200吨标准煤以内(含200吨)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对节能量超过200吨标准煤的项目,对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企(事)业单位实施的节能量50吨标准煤以上100吨标准煤以内(含100吨)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对节能量超过100吨标准煤的项目,(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资金项目支持标准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重点用能企业,四、申报材料(一)节能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成都市2022年节能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成都市2022年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资金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