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乡财政所、郑湖乡财政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50号),现下达2022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480万元(详见附件),尤其是“强村”带“弱村”的“飞地”项目,每个示范村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50万元、区级财政50万元(从第二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安排),对于“强村”带“弱村”项目的村,每带动一个村定额增加补助30万元,定额增加补助90万元,郑湖乡郑湖村带动杜坑村、郑墩村和徐墩村三个村,定额增加补助90万元,定额补助资金作为项目的合作投入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及相关项目建设,加强对产业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项目村落实任务,附件:2022年产业振兴示范村资金安排情况表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2022年7月29日附件:2022年产业振兴示范村资金安排情况表单位:万元、个行政村金额带村数量本次下达项目资金带村资金南阳乡竹山村240150903郑湖乡郑湖村240150903合计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