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2年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22年11月进行,二、申报条件1、2022年宿迁市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条件,按《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7号)(附件1)、《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8号)(附件2)执行,通过“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单位属地为宿迁市本级的交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职称办于9月30日前在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完成申报材料线上审核工作,成册材料包括: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打印)一式3份,2、《宿迁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份,3、《宿迁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4,5、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2份(统一用A4纸打印),6、有关证件复印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同时附原件审核),评审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请各县(区)职称办、农业主管部门职称办审核盖公章,申报农业技术系列、农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附件:1、《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8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