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招用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拟发放河北顺利办快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捌仟伍佰玖拾叁元捌角肆分(小写8593.84元)、河北隆源水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伍仟叁佰叁拾捌元柒角(小写5338.7元)、河北晶淼中恒绿色科技有限公司伍仟伍佰零伍元柒角伍分(小写5505.75元)、河北慕田峪环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壹万陆仟零壹拾陆元壹角(小写16016.1元)、河北今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壹万贰仟捌佰玖拾元柒角陆分(小写12890.76元)、石家庄瑟科塞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肆仟贰佰柒拾壹元肆分(小写4271.04元)、河北创巨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柒仟肆佰柒拾肆元叁角贰分(小写7474.32元)、河北数信科技有限公司壹万贰仟捌佰零捌元陆角伍分(小写12808.65元)、河北映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壹万零柒佰肆拾贰元伍角(小写10742.5元)、河北中业万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壹仟零捌拾叁元玖角玖分(小写1083.99元)、河北航鹏科技有限公司陆仟陆佰肆拾元壹角肆分(小写6640.14元),共计玖万壹仟叁佰陆拾伍元柒角玖分(小写91365.79元),现将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日受理电话:0311-66086833附件: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