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26号令)和《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市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2年度第二批广州市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立项范围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均可申报市级地方标准,二、立项要求(一)本市有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等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申报承担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起草工作,(二)各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建议,同时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和广州市地方标准等范围内进行查新,(四)申报项目具体内容涉及有关市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应取得对应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并由主要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提出部门和行政归口部门,三、立项材料及申报程序(一)申报材料应包括:1.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二)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好申报材料,在广州市地方标准管理系统(https://yw.gzq.gov.cn:15691)录入相关信息,附件: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doc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