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奖培育入库项目征集工作,1.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查,2.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含项目汇总表),三、申报要求(一)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在惠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申报项目要求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即2020年6月30日前已应用),已取得知识产权授权或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五)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已获得国家、省科技奖的项目,(三)参加各类国家、省和市科技奖培训不少于2次,在库期间至少提名2次省科技奖,六、申报材料要求(一)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证明或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四)推广应用证明(用户使用报告)及社会、经济效益证明、疫情防控科技成果情况说明,七、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17时,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