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三、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28日8:00至8月26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四、联系单位及联系人联系单位:省科技厅省外专局联系人:黄晓凤电话:0971-8231735邮箱:10123249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