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海口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的公示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8〕58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海口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在我局官网上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徐蓉蓉,联系电话:66263709,附件:附件1:2021年度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汇总表附件2:2021年度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此件主动公开)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2年7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