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决定开展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一、发展定位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贸易服务平台,四、申报文件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申报主体结合《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工作指南(2022)》(附件1)和《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统筹、指导和推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发展工作,(一)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商务部统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工作,2.完善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工作机制,4.指导各地制定出台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发展的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等,2.指导本省(区、市)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主体编制《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规划》,督促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按照《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规划》开展工作,统筹推进辖区内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建设,并提供政策、资金等保障支持,督促指导运营主体按照《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规划》开展工作,5.协调解决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重大问题,具体推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2.根据《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规划》要求,向文化和旅游部补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