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快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根据省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在2022年预算年度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今年起,二、各地要贯彻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专项管理方式改革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并加紧组织实施,三、各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立项分配的规范管理,推行公开公示等制度,确保管理全过程“阳光操作”,注重加强工作研究,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请及时与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