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禾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和宜宾恒丰丽雅有限公司等企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八条”市内就业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人社发〔2021〕6号)、《屏山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屏山县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工作方案(试行)》(屏农工办发〔2020〕21号)精神,现申报宜宾籍农民工第二年市内就业工程补贴,拟拨付18名宜宾籍农民工第二年市内就业补贴共计32400元(大写:叁万贰仟肆佰元整),现予公示,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宜宾籍农民工首次市内就业的农民工(见附件)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屏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屏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2年7月28日附件下载:1.2022年宜宾籍农民工第二年市内就业补贴公示(第二年)【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