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工信厅、发改委等12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2〕56号)和《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文政字〔2020〕13号)规定,区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2021年度符合评价范围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2021年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2.2021年度全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