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预算管理工作实际,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24号),从年初预算资金管理、年中预算资金调整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一是强化资金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本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规范高效使用资金,执行中一般不予追加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因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需要追加预算的,三是突出绩效导向,该花的钱要花在刀刃上,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压减低效无效支出,真正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