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通知》(江工信技改〔2022〕2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二、三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相关工作,对二、三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设备可暂未到位),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二、三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资金奖励,每家企业只允许申报单个季度的设备购置补贴,原则上不得再申报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设备购置补贴,三、工作要求(一)加强政策宣贯和指导企业申报,企业提交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的同时,通知有关企业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前、2022年10月8日前报送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送到我局(技术改造与节能股)进行初审,严禁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通知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22年6月24日(联系人:刘晓冬,联系电话:3833232)附件:1.附件:江工信技改202226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