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根据《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及认定推荐工作指引>的通知》(惠市科字〔2022〕29号)有关精神,本《实施意见》也作相应调整”,经六届2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申报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区财政给予5万元/家的培育费,鼓励支持企业加强研发组织体系、创新平台、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成果转化机制以及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要素水平,不再享受区财政相应的市入库配套资助,申报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区财政给予5万元/家的培育费,鼓励支持企业加强研发组织体系、创新平台、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成果转化机制以及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要素水平,不再享受区财政相应的市入库配套资助,”上述规定有效期截止2022年10月1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