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灵农领办发〔2022〕7号)要求,经本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局会议研究,拟使用2022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对跨省外出务工的593名脱贫劳动力,按照600元/人的标准,拨付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贴资金(第二批)35.58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4日,共10天,监督电话:0933-3621616、3621529附件:灵台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贴花名册(第二批)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6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