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22〕29号)和《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扬人社〔2022〕81号),经邗江区人社局、发改委、税务局审核,拟认定以下4155家单位为2021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第二批公示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7月26日—8月1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邗江区人社局提出,受理电话:80329396,邗江区2021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名单(第二批).xlsx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