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科技统计年报数据质量,决定开展全市2021年度科技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核查方式年报数据质量核查采取各地自查和重点核查两种方式,重点核查:3月18日前市统计局开展现场核查:对国家统计局上年科技统计现场核查的10家单位,及对填报科技年报资格(企业会计账中有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存疑,数据变动较大、出现奇异值的企业组织现场核查,填报研发数据的企业必须拥有科技年报填报资格(企业会计账中有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核查出现奇异值、重复项目和主要指标数据增速过高、与生产经营数据不协调等情况,三、核查内容核查应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填报依据,企业会计账中是否有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二)查看账表对应情况,企业财务账与科技统计年报是否对应,企业研发人员明细及工资表情况,(三)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分别对组织数据质量自查情况和年报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