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2〕64号)转发给你们,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对2020年“小升规”且在2021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含10%,下同)、2019年“小升规”且在2020年及2021年每年工业增加值增长均超过10%的工业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二、奖励条件奖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商事、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管理及财务制度,(二)按规定申报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三、申报材料(一)江门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请书暨承诺函,(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简称“江惠通”平台)台进行线上确认,附件:江工信中小20226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zip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22年7月25日(联系人:赖小姐,电话:389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