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67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67号)《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舟山市科学技术局舟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经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我局会同为财政局审核后,有37家企业符合条件,后依据《关于2022年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兑付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新增12家企业,共计49家企业列为此次资金纾困范围,依据以上文件及审核结果,确定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分配方案,现公示如下:公示期:2022年7月25日(含)至7月27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580-2667128附件: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明细表.docx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