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汕府办〔2022〕16号)精神,市工信局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第三条企业新租用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汕工信函〔2022〕279号),组织开展企业申报,由企业自愿申报、属地区工信局会同省级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经研究拟将澄海区工信局报送的申报厂房租金补贴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方式: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附件:关于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第三条企业新租用厂房租金拟补贴项目名单.doc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