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创业租金补贴的揭阳市榕城区良杺果茶果汁店、广东灏青商贸有限公司、揭阳市佰利弘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涌明不锈钢餐具厂、揭阳市榕城区众元烟茶酒商行、揭阳市榕城区亿辰电器商行、揭阳市艺清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核拨创业租金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凡对揭阳市榕城区良杺果茶果汁店、广东灏青商贸有限公司、揭阳市佰利弘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涌明不锈钢餐具厂、揭阳市榕城区众元烟茶酒商行、揭阳市榕城区亿辰电器商行、揭阳市艺清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创业租金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社局电话:8629401,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