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根据《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洪企服规〔2022〕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就2022年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2020年6月30日前成立并符合《认定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的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办法》可在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网站“政策法规”栏下载,(二)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自愿申报市级示范平台,申报采取线上或线下进行,企业可自行选择,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南昌市政务服务网(http://nc.jxzwfww.gov.cn/),通过“市级部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行政确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在线办理—法人登录”,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电子PDF版),并于8月10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企业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南昌市民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北龙蟠街与九龙大道交汇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我们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线上申报,(二)县区推荐,(1)现场核查,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实地察看、原件审核等方式,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初审推荐,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运营情况、服务业绩、企业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填写《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附件2)和《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1),行文推荐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三、相关要求(1)请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2)请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于8月12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推荐文件报送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创新创业服务科,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尧丽娜,李晓菲,电话:0791-83869992)(2)企业通过南昌市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时,如遇到相关技术问题,可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联系人:廖工程师,联系电话:15070000690)附件:1.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2.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3.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4.主要服务设施、软件及仪器设备清单5.主要从业人员情况表6.上一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7.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