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同安区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2年7月21日附件同安区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为进一步优化同安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其余按照一次性200万元给予奖励,(二)新药研发补助对同安企业和机构开展新药研发按临床研发进度分阶段给予补助,给予100万元补助,给予100万元补助,给予200万元补助,给予100万元补助,给予100万元补助,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9.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城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四条“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租用科学城内经营性用房,按实际租赁费用的60%给予租金补助,最长不超过5年,当年度工业产值每达到1千万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13.技术服务型生物医药企业参照生物医药工业企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