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项目具体条件、扶持标准(一)鼓励商贸企业高管团队提升经营业绩1.对2021年销售额在全区排名1-20位且同比正增长20%以上的批发业企业,按2021年市外新注册分支机构数量给予企业高管团队每家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鼓励区内商业综合体减免新纳统商户租金鼓励区内商业综合体对2021年1月1日后在香洲区注册且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零售、餐饮企业减免租金,(七)鼓励商业综合体推动商户升级纳统对在香洲区注册的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零售、餐饮类独立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数量在30家以上且2021年合计销售额(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的商业综合体产权人或运营方,(二)申报鼓励商贸企业高管团队提升经营业绩奖励资金需提供的材料1.鼓励商贸企业高管团队提升经营业绩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1),提供本企业向政府统计部门填报的2021年12月、2020年12月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E204-1),(三)申报鼓励大型批发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奖励资金需提供的材料1.鼓励大型批发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2),2.申报主体向政府统计部门填报的2021年12月、2020年12月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E204-1)3.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四)申报鼓励本区商贸企业拓展外地市场奖励资金需提供的材料1.鼓励本区商贸企业拓展外地市场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3),5.申报主体向政府统计部门填报的2021年12月、2020年12月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E204-1)或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S204-1),(五)申请鼓励区外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法人奖励需提供的材料1.鼓励区外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法人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4),(六)申报鼓励区内商业综合体减免新纳统商户租金的补贴需提供的材料1.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新纳统商户租金的补贴申请表(附件6.5),(七)申报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新建统一结算系统奖励需提供的材料1.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新建统一结算系统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6),(八)申报鼓励商业综合体推动商户升级纳统奖励需提供的材料1.鼓励商业综合体推动商户升级纳统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7),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珠香府〔2021〕109号)2.申报资料封面(模板)3.申报资料目录(模板)4.申报承诺书5.“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申报企业信息查询页面截图(示例)6.1鼓励商贸企业高管团队提升经营业绩奖励资金申请表6.2鼓励大型批发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6.3鼓励本区商贸企业拓展外地市场奖励资金申请表6.4鼓励区外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法人奖励资金申请表6.5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新纳统商户租金的补贴申请表6.6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新建统一结算系统奖励资金申请表6.7鼓励商业综合体推动商户升级纳统奖励资金申请表6.8鼓励发展会展业补助资金申请表6.9鼓励开展商贸业促进消费活动补助资金申请表7.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书(模板)8.商业综合体承租方租金减免确认表9.鼓励开展商贸业促进消费活动备案表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2022年7月22日附件1-9.zip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