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粤财会〔2022〕5号,为做好我市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省财政厅分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推荐名额1-2名,各县(市、区)财政局,择优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拟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简要事迹,二、推荐申报时间请市直单位(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对经审查及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组织填写《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并于2022年7月28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市财政局会计科,所报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三、审核筛选市财政局会计科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对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出1-2名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