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2012年7月20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钦州市人民中心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业用地开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钦政办〔2012〕79号),为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我局修改并代拟了《钦州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业用地开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2年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科,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容兴莹联系电话:07772850786邮箱:spb0786@163.com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号钦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301室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1月25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