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2〕592号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226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下达吉林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联〔2022〕328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926.7万元,专项用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参照中央资金绩效目标,会同发改等部门科学合理设计本级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吉林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6〕859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监督,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国家级脱贫县,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吉林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21〕613号)执行,附件1: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附件2:绩效目标表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7月20日附件:3.附件1: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xls4.附件2:绩效目标表.xls责任编辑:财政厅_经济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