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绩效管理,根据《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株科发〔2016〕52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工作,并正式运行的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1),二、评价内容对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重点评价研发条件与能力、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研发产出与运行成效、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内容,三、评价材料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报告、工作总结和佐证资料电子版、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四、评价要求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强评价工作组织,按时完成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工作,2.因依托单位改制、破产、倒闭、注销等原因造成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无法参加绩效评价的,由依托单位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工程中心终止申请,在报送绩效评价材料时,或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予以撤销,不再列入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序列管理,五、联系方式株洲市科技局科研条件与科技合作科:0731-28687671株洲市生产力促进中心:0731-28687673附件:1.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名单2.株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报告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