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2-41670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7-2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2〕2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丽亩均办〔2022〕2号)、《关于印发<2022年莲都区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细则>的通知》(莲亩均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莲都区2021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已完成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携带佐证材料至区亩均办进行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7月22日-7月29日(7天),联系电话:0578-2278306,邮箱地址:385211081@qq.com,附件:莲都区2021年度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初评结果.pdf莲都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21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