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初次申报与复核认定工作,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做好申报企业和材料的初筛和推荐,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销售收入规模2000万元,固定资产规模达1000万元,固定资产规模达1000万元,申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渔业、休闲观光农业、农村电商类企业:销售收入规模1000万元,总资产规模需达1000万元,总资产规模需达1000万元,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照第二条申报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2.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申报表,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实行动态管理,各镇(区、街道)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附件:1.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复核名单2.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申报表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1日东农〔2022〕9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