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扩大企业就业规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税务局、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宽基层就业渠道,(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规模,(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税务局、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精准开展就业帮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大线上线下招聘力度,省教育厅每年9月底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各高校毕业学年学生人数核实情况,(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有序取消就业报到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