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菏工信字〔2022〕30号)、《关于印发<曹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曹政发〔2020〕12号)、《2022年曹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要求,对我县36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595家占地3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21年度指标进行了综合评价,经县政府批准,现公示评价结果,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如对综合评价结果存在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与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城投集团544室电话:7956628附:1.曹县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xls2.曹县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xls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