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等各项工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和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指导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金融改革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2.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指导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金融改革创新,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推动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健全协调、风险处置机制,1.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改革创新、地方金融监管、金融业发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审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地方金融监管、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协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地方金融监管、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定期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书面报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地方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等相关工作情况,(四)督促落实加强对我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地方金融监管、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情况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