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徐汇区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本区特制定《徐汇区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附件:《徐汇区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2022年7月21日徐汇区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3号)《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沪府办规〔2021〕7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徐汇区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创新活动在徐汇区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公共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创新主体,可按实际支付额给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2%且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为区域内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达到30家及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奖励,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深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市场推广等产业促进工作,可给予新设项目公司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可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支持科技载体为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空间保障且给予租金优惠,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成果产业化与企业开展合作,可给予项目的承担主体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健全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与成果转化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