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监管系统正围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简称“两品一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械、制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网络非法销售“两品一械”为重点,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提醒如下:一、不得无证经营,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网络销售药品,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网络销售备案证明不得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不得超出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定等,不得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化妆品,2、不得非法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销售非法渠道购进或非法回收的药品,每次销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4、不得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不得销售处方药,线下实体店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6、不得销售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假冒化妆品、无证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公告或者通告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等的化妆品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更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