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50号)、《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方案》(粤办函〔2021〕207号)和《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粤农农函〔2021〕1051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我市决定申报创建南雄市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拟在全市范围内对产业园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业园名称南雄市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四、项目要求(一)按照《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粤农农函〔2021〕1051号)的要求,(二)各实施主体应设立专户管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实施主体为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结算方式,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对于已有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再支持,五、实施主体资格条件(一)项目实施主体须是2021年7月份前在南雄市注册主营业务为畜禽/生猪养殖生产加工运营的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项目公司等),(五)财政补助资金拟建设内容不得涉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负面清单内容,六、申报材料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撰写好《2023年韶关市南雄市生猪省级现代产业园项目入库申报书》和《2023年韶关市南雄市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三)报送地址:南雄市农业农村局四楼产业园办公室(种养业与农机管理股),联系人:张朝玉电话:13922572570附件:1.《2023年南雄市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入库申报书(样表)》2.《2023年南雄市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南雄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