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2〕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二)项目已申报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五)项目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的支持,二、支持方向支持项目从已申报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中评审遴选产生,三、支持方式及标准(一)支持方式采用固定资产投资事后奖励方式,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省当年度安排的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预算额度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等因素确定,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附件1)的要求,项目单位要对申报项目以及材料真实性负责,遴选的支持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对上报的支持项目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于2022年7月25日前将推荐函并附盖章后的本地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支持项目申报材料(1式3份,附件1: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zip附件2: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xls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18日(来源: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