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正高级工程师、综合工程高级工程师、综合工程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3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正高级工程师、综合工程高级工程师、综合工程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人员范围1.正高级工程师、综合工程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工程专业(不含交通运输工程、林业工程)技术工作,符合工程系列正高级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工程高级工程师: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综合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综合工程高级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经济专业(不含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符合经济系列高级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2.综合工程工程师:在我省省直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综合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三、个人申报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申报人要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要求,(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申报人在上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及业绩成果材料时须仔细对照资格条件,对单位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与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且有单位审核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