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建阳区委文明办、财政局:为深化社区文明建设工作,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9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2年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列“2079902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科目,请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2年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南平市财政局中共南平市委文明办2022年7月7日附件12022年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单位:万元县(市、区)单位项目名称金额延平区延平区委文明办社区文明创建25建阳区建阳区委文明办社区文明创建35合计:60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项目名称福建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中共南平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124001补助区域延平区、建阳区专项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60其中:财政拨款60其他资金0总体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省委文明办、南平市委文明办部署安排,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有较大提升,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绩效目标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目标值延平建阳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创建宣传按要求制作市民公约等创建宣传品≥5000份公益广告宣传完成辖区内公益广告设置≥192处质量指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开展社区文明创建活动情况≥60场次设置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符合省级文明城区测评要求≥8类绩效目标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目标值延平建阳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反映项目完成进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情况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安排项目资金≦25万元≦35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与普及≥98%≥98%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反映群众对活动满意度情况≥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