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需在专项资金部分环节上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亟需出台新的《资兴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本规范性文件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条款本规范性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14号),三、被征求意见单位或管理相对人的主要反馈意见本规范文件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市纪委、市审计局等20个单位的意见,主要反馈意见如下:市纪委提出对第二章第九条、第八章第三十九条提出修改意见,已采纳,市审计局对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第四十一条提出修改意见,已酌情采纳,市教育局提出修改意见,已采纳,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市政协、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东江库区管理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科工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单位无修改意见,资兴市财政局2022年5月25日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图文解读】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音频解读】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