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审核,现将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支持广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方向)项目资金先拨付建设资金的60%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完成后组织开展验收,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总费用(若高于原预算,按原预算计算)拨付剩余扶持资金,剩余扶持资金计算公式为:实际支出总费用*扶持比例-首期启动资金,收到资金后,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我局将于9月组织开展该项目验收工作,届时视验收具体情况拨付剩余专项资金或回收资金,特此通知,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支持广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方向)项目资金拨付表广州市商务局2022年7月15日(联系人:刘绍仁,电话:81098530)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支持广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方向)项目资金拨付表企业名称拨付期数安排扶持金额(万元)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期240第二期60(具体金额视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