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各镇街、各金融机构)(三)推动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各金融机构)(七)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区金融局)2.完善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机制,(牵头单位:区金融局)3.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牵头单位:区金融局)(十二)推进农业企业通过上市、挂牌直接融资,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镇街)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企业债券等公司信用类债券,提升区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三农”以及城乡融合发展项目能力,配合单位:各银行机构、南粤国投融资担保公司)四、不断优化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十五)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继续稳妥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开展,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增城支行、各镇街)(二十一)依托“农融通”平台强化农村信用建设,推动银行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融通”平台开展融资对接,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定期向区发展改革局报送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情况,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增城支行、各镇街、各金融机构)(二十四)加大对各类农村金融乱象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