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福田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代理记账资格的有关情况如下:序号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负责人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业务类型1深圳市智新乐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91440300MA5EGHG04J林敏珊福财会【2022】48号DLJZ44030420220022许可2深圳华云新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91440300MA5FW6ME5G张德智福财会【2022】49号DLJZ44030420220023许可附件:1、准予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批复福财会【2022】48号(智新乐创)2、准予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批复福财会【2022】49号(华云新创)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智新乐创)4、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华云新创)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