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根据《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细则》(温市科发〔2019〕48号)文件精神,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的“温州市光电及纳米新材料重点实验室”于2021年列入市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名单,该实验室已符合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条件,给予该重点实验室经费补助100万元,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要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管理,规范使用科技经费,落实好责任期的目标和工作任务,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特别是在体制机制创新、科研条件改善、运行管理优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积极为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服务,三、实行责任期管理制度,签订责任书,责任期为2022年7月-2023年7月,请于7月20日前通过科企通平台签订责任书,第一期补助经费将于责任书签订后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