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省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扬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财政局提出,逾期视同无意见建议,联系人:李燕,电话:87866721,邮箱:1014310146@qq.com,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471号,附件:扬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扬州市财政局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