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穗埔农规字〔2020〕1号,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镇街要加强对《办法》的广泛宣传和解读,大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条件、程序组织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二、申报程序(一)企业向所在镇街提交申报材料,(二)各镇街对申报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三、申报材料企业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一)《广州市黄埔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带动农民名册(如开展技术培训、提供经营场地、产品或服务辐射的对象名册、住址、联系电话等)、有关财务凭证及其它材料,(八)按照《办法》附件2提供企业竞争力的相关材料,各镇街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在申报表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8月11日前以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名义向区农业农村局推荐并报送材料,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docx附件3.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农规字〔2020〕1号.pdf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3日(联系人:胡永仪、罗净,联系电话:82111877、82111771)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